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传播“行善立德”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志愿服务热情,为建设美丽莆田贡献力量。
1.扫黑除恶·拒绝校园贷·文明志愿行签名活动
我校组织学生举行“扫黑除恶”签名活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主动来到横幅前慎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表明自己对“黑”说不、对“恶”拒绝的决心。为创建美丽、幸福、平安、和谐的校园贡献力量。
2.分发《志愿服务条例》手册
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大家认识到什么是“志愿服务”, 讲究文明、倡导新风、美化生活,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名利得失。提高学生志愿服务意识,倡导志愿服务行为。
3.自觉抵制校园贷
树立正确消费观,自觉抵制校园贷。为预防发生此类情况要增强学生“提高警惕、找准组织、理性消费”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问题,正确学会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本次活动,同学们意识到“校园贷”所存在的危险,并对不良“校园贷”有了一定的了解。当发现身边同学有不良网贷现象时一定要及时向学校老师反映。”本次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们提高了对非法贷的警惕性、对校园贷款的辨识能力,进一步加强了学生对校园贷的认知程度,有效防范了校园网贷消费陷阱,成功地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价值观。
4.采取了其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主题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海报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各班班主任通过班级微信群和学校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向家长们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全民参与,使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为了营造氛围,我校还通过电子屏、标语、专栏、家长微信群等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师生抵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免疫力”,提高师生法律意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应,齐心协力共创美丽莆田。